共工新闻社新疆11月30日电(程超、徐贤华)“大叔,您看这张防诈骗宣传单,现在有人专门盯着农户卖枣的钱,说能高息理财的全是骗子!”“要是买的化肥质量有问题,可别私下调停,保留好票据找我们,咱们用法律维权!”11月28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的灰枣种植基地里,红彤彤的枣子挂满枝头,田间地头一派丰收忙碌景象。叶城县公安局阿克塔什镇派出所的民辅警与义警们穿梭在田垄间,趁着农户歇晌的间隙,用通俗易懂的 “百姓话” 开展法治宣传,让法律知识伴着枣香浸润人心。

自1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正式施行以来,叶城县公安局紧扣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要求,深度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针对秋冬农忙时节农户集中劳作、法治需求迫切的实际,推出“田垄普法”模式。全县基层派出所迅速组建由民辅警、驻村义警、法律明白人组成的“流动宣传队”,深入田间地头,将法治服务从“办公室”搬到“田埂上”。

期间,宣传队员们摒弃晦涩的法律术语,围绕农户最关心的农产品买卖纠纷、农资质量维权、土地流转、邻里矛盾、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,结合真实案例,用“拉家常”的方式逐一解读。宣传队还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、朗朗上口的普法口诀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转化为“听得懂、记得住、用得上”的“身边理”。

“以前总担心卖枣时被压价,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找谁,现在警察到地里给我们讲法律,心里一下子有底了!”阿克塔什镇农户艾合买提·吐尔逊拿着宣传手册,一边认真翻看一边说道。

此外,宣传队还同步开展“田间矛盾排查”行动,在与农户交流中主动摸排农产品交易、劳资纠纷等潜在矛盾隐患,现场能化解的立即调解,复杂问题登记造册后联动乡(镇)司法所、村委会跟进处置,实现“普法+调解”一站式服务。

当天上午,宣传队员在排查中了解到,农户艾某与收购商因红枣收购价格产生分歧,双方争执不下。民警当即邀请村两委干部、义警共同参与调解,通过讲解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当地市场行情耐心劝说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,成功化解了一起潜在的纠纷。

“农忙时节大家都没时间去派出所咨询,民警主动来田里普法,不仅解答了我们的疑问,还帮我们排查矛盾,真是太贴心了!”刚解决完纠纷的艾某感慨道。

据统计,截至目前,叶城县公安局已组织“田垄普法”活动41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1.6万余份,排查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71起,有效将法治风险防范在源头、化解在基层。

阿克塔什镇派出所所长徐强向共工新闻社记者表示:“乡村振兴,法治先行。我们将‘枫桥经验’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,开展‘田垄普法’,就是要把法律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,让群众在劳作间隙就能学到实用法律知识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 

下一步,叶城县公安局将持续优化“田垄普法”模式,结合不同时节的农业生产特点,动态调整宣传重点,同步健全“普法+调解+服务”一体化工作机制,不断织密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网,让法治之花在田垄间常开长盛,为乡村振兴事业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。

作者:程超、徐贤华

供图:共工新闻图片库、新疆叶城县公安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