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工新闻网·GNN电(颜良甫)
2026年10月13日于江苏议事园
主持人好,听证人好!
本人投身教育四十年,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、消费教育二十多年,曾经就“全社会关心全社会出力,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”问题与政府对口协商,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,曾经参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,驱使我参加今天的立法听证会。
我的陈述意见基于两项研究资料:第一,我国未成年人整体情况。概括为:健康和教育在改善,但是网络、心理、家庭监护、城乡差距等方面,心理焦虑、抑郁、学业压力、心理健康,以及沉湎于网络游戏、网络交友、遭受网络欺骗的高风险孩子,压力更加突出。第二,未成年人不良群体。未成年人心智不足,矛盾家庭、厌学、辍学、被边缘化的少数人,往往缺少情感支持和行为引导,容易标新立异,抱团取暖。这些孩子误入歧途,往往是从言语动作、服装打扮、抽烟喝酒、纹身穿孔开始,逐渐卷入不良群体,甚至走向犯罪深渊,需要社会为未成年人划定行为底线,省人大修订《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就是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清朗的法制生态。
根据听证会要求,本人陈述以下两条意见。
第一条:省人大《条例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,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,同时规定了纹身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,我完全赞成在条例修订中增加“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”的内容。
分五点阐述:
1、身体穿孔服务的定义。本人理解的身体穿孔,是指在人体非传统部位,也就是在民俗习惯耳垂打洞以外的耳骨、嘴唇、舌头、鼻子等器官进行穿刺,用以佩戴饰品的行为。
2、身体穿孔服务的现状。身体穿孔是侵入性、有创性操作,属于医疗美容项目,必须在持有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,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执业者提供服务。由于监管问题,出现未成年人身体穿孔未经监护人同意,引发纠纷的案例。省人大举行立法听证,探讨是否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穿孔服务,是为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。
3、身体穿孔服务的现实问题。一是该行业线上消费活跃,9.9元的低价引流,具有诱惑性,存在卫生安全风险。二是未成年人接受穿孔服务,除了佩戴外露的耳钉、唇钉、舌钉以外,少数人在隐蔽部位穿刺肚脐,佩戴脐钉,还有穿刺生殖器,佩戴阴部环。这些孩子陷入不良环境,会加剧心理扭曲、行为偏差,恶性循环,造成纠纷,令人痛心。
4、身体穿孔服务的伤害风险。一是细菌病毒感染。穿孔服务无菌消毒措施不规范,造成感染后,可能形成永久性疤痕。二是器官畸形。在耳垂以外打耳洞,血供较差的耳廓软骨被穿透,感染后难治愈,甚至导致耳廓畸形。三是血液传染病。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器械,可能传播乙肝、丙肝、艾滋病等血液传染病。
5、身体穿孔的个人代价和社会成本。行业的监管漏洞,使得心理尚未成熟、行为叛逆的未成年人盲目效仿,引发亲子矛盾、法律纠纷,造成未成年人社交方面、求学方面、求职方面的负面影响。一旦感染乙肝、丙肝、艾滋病等传染病,必将降低个人价值、增加社会成本。
身体穿孔服务对未成年人的伤害,需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和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怀,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人大立法,明令禁止,使监管者严守职责,使执业者守法自律,减少社会伤害。
第二条:如果在《条例》修订中,不能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,那么我赞成《条例》增加允许条件,明确规定必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后,执业者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首要责任,是提供孩子的健康、安全保障。既然身体穿孔服务存在多种伤害风险,以及降低个人价值、增加社会成本的风险,那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行使知情、同意权,依法履行监护责任,因此《条例》修订草案应当规定“必须在监护人书面同意情况下,执业者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”。这项规定的法律效果显而易见,一是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的法定监管责任,从而推动建立备案、倒查、处理的责任机制,二是产生强大的约束力、震慑力,使执业者明白知晓违法后果和违法成本,从而自觉履行身份核实、登记备案、操作记录程序,减少违法现象,减少受害者。
每个孩子都是家庭和民族的希望,请让我们为孩子的健康成长,多观察一点、多思考一点、多贡献一点。
谢谢大家!

作者:颜良甫
统筹:朱鹏源
供图:共工图片库、GNN
编审:龚雨欣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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